外出吃飯,說好了在餐廳裡不看手機,只看書;手機留待在家裏看。

吃完了,妹妹坐在我膝上,要求我跟她一起在手機上看一個搞笑的視頻。我著正在看書的姐姐,拒絕說:「不行,我不能『州官放火』。」

兩個女兒竟然沒有聽過「州官放火」這個典故,於是我就講給她們聽:

從前,常州有個州官叫田登,他感覺自己身份尊貴,要他人避諱與他名字的同音字。如果有僕人說:「這兒太黑了,快點燈!」他就會把那個僕人打一頓,罵道:「你怎麼夠膽提我的姓名呢?」大家懼怕,從此說話都用「火」字來代替「燈」。

後來臨近元宵,有位書生剛來到常州,打算進城欣賞花燈熱鬧,卻見城裏百姓正慌忙地往城外逃走。他抓著一人問道:「大叔,年宵佳節,你們為何趕著出城呢?」那人指著貼在城門上的告示,說:「大禍臨頭了!再不快逃,就會被燒死。你自己看吧!」

書生一看,原來告示寫著:「本州依例,放『火』三日,以慶元宵」!

我告訴女兒:「『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』,是諷刺有權力者可以專制蠻橫,而百姓卻受到種種限制,也即是現今我們常說的『雙重標準』。」

然而,我不得不承認:「這個世上最『雙標』的,莫過於家長了!」「吃飯時不准玩手機!」可是家長自己卻在玩手機。「早點睡覺!」可是媽媽卻不睡覺,半夜仍在煲劇。「考試要考第一名!」那麼,家長小時候,是否也考第一名呢?「開卷有益!」可是家長自己卻不甚閱讀。

女兒們都聽得入神了,對這個成語也增加了印象。所以吃飯時,衹要把你小時候讀過的成語故事講給孩子聽,他們就會聽得津津有味,不需要低頭看手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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